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广西 > 正文

2014年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31 10:43:52 作者:

  2014年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会务班长、副班长4名,女,18-24岁,未婚,身高1.63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体味,无不良嗜好,具有优良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安排,勤勉敬业。月工资分别为2500元、2420元(含单位代缴五险部分),包住不包吃。

  (二)会务服务员3名,女,18-24岁,未婚,身高1.60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体味,无不良嗜好,具有优良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安排,勤勉敬业。月工资1525元,包住不包吃。

  (三)保安队员8名,男,30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身高1.70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政治思想、军事过硬的退伍军人。月工资2800元(含单位代缴五险部分),队长、副队长另有岗位津贴200元/人·月、100元/人·月,包住不包吃。

  (四)节能科文员1名,男女不限,3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独立完成各类通知、汇报、总结等行政公文写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专科月工资1500元,本科月工资1600元。

  (五)市政府机关食堂会计1名,男女不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类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思想品德好,服从工作安排,具有经营性酒店、工矿、企业性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专科月工资1900元,本科月工资2000元,不包食宿。

  以上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80%计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代缴意外伤害险。另有延时加班每小时补助4元。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持《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小二寸相片一张(应聘市政府机关食堂会计需附个人全身生活照)等材料到我局各相关科(室)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局承诺对所有个人资料进行保密。《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我局公共电子邮箱czjgj7968868@163.com(密码7968868)下载。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30日(市政府机关食堂会计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7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四、报名地址

  (一)会务服务员报名地址:崇左市行政中心政府区一楼114室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科,联系人:何经理,联系电话:7968858,18077191029。

  (二)保安队员报名地址:崇左市行政中心政府区一楼106室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7968110,18107812600。

  (三)节能科文员报名地址:崇左市行政中心政府区一楼115室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郑科长,联系电话:7969188。

  (四)市政府机关食堂会计报名地址:崇左市行政中心政府区一楼101室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联系人:梁科长,联系电话:7968880,电子邮箱:1148628730@qq.com

  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崇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岁)
相片
政 治
面 貌
民 族 婚 否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学 历
学 位
毕 业
时 间
户 籍
所在地
技术
职称
取得
方式
考取□评定□ 职称取得
时间
身份证
号 码
有 何
特 长
是否全日制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担保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应聘
岗位
外语语种及水平 语种: 水平:
计算机水平 办公软件使用:一般□ 熟练□ 专业水平□ 其他
社保关系所在单位 档案所在单位
家庭有无精神病史 有□ 无□ 本人
疾病史
有无尚未到期的服务期、竞业限制 有□无□曾经有□ 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电话
有无正在进行的劳动、民事仲裁、诉讼 有□无□
曾经有□
原因:
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违纪情况 有□无□
曾经有□
原因:
离职原因 合同终止□ 辞职□ 原单位解除□ 其它:
需要补充说明
的情况
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奖 惩
情 况
家庭主要成员情 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签名 本人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及在此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完整、有效。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若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视为本人提供虚假信息,愿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执行。
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科室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书记意见


年 月 日
局长
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