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通化市集安市交通辅警考生政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1 15:16:58 作者:2014年通化市集安市交通辅警考生政审的通知
相关考生:
根据《2014年集安市公安局招录交通辅警工作程序》相关规定,拟于2014年10月20日,集中组织交通辅警考生政审工作。
请“需政审考生”下载附件《政审表》,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到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考生务必于22日上午7时30分前,将审后的《政审表》送市公安局3楼政治处,同时送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
因22日组织体检,考生需空腹到公安局报送材料。
逾期按主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435—6222112
集安市公安局
附件:
1、需政审考生名单
2、政审表
考生姓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月日 |
政治面貌 | ||||||||||
曾用名 | 民 族 | 籍 贯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省(市、区) 市 县(市、区) 乡(街道) | ||||||||||||
以下各种情况有填“是”,如无,填“否” | |||||||||||||
考生 本人 情况 |
政 审 项 目 | 结 论 | 政审人 | 派 出 所 政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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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 | |||||||||||||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 | |||||||||||||
因违法犯罪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 | |||||||||||||
组织、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恶势力 | |||||||||||||
近五年曾受到过治安处罚 | |||||||||||||
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 |||||||||||||
有过吸毒史 | |||||||||||||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 |||||||||||||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 |||||||||||||
是否有其他不应录用的情况 | |||||||||||||
直系亲属与本人是否存在无理上访、经常缠访、闹访 | |||||||||||||
派出所 政审意见 |
(盖章) 二0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