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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0 14:49:25 作者:

  2014年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

  经花溪区人民政府批准,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根据工作需要,贵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izhou/)现面向全省范围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150名(男性)。

  一、招聘人数

  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 50 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

  贵州省范围内能够自行解决食宿,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各届青年及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思想好、品德好、无犯罪前科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报考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所具备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月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后出生)男青年。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其中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5.1以上。视力、听力正常,无口吃、无纹身、无残疾。

  6、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 11月 18日(上午9:00-下午16:00)

  2、报名方式;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

  3、报名地址: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一楼大厅(花溪区溪北路68号)。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持退伍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试

  1、招聘考试为: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列为政审对象。递补人员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的体检由招聘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政审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被招聘领导小组列为政审对象,进行政审。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

  1、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花溪城市综合执法局正式录用的城市综合执法协勤人员。

  2、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3、经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的城市综合执法协勤人员,每月工资1788.2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保险以及绩效考核部分)。

  4、凡正式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管理系列,根据《贵州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赋予的职责,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特此公告

  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