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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邛崃市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0 17:02:34 作者:

  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邛崃市教育局

  关于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为邛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跨越改善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9名。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ichuan/)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应聘条件

  (一)职位设置

  2014年,我市拟引进的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为9名,应聘职位有:邛崃一中教师2名、高埂中学教师1名、平乐中学教师1名、临邛镇初级中学教师1名、文昌小学教师1名、南街小学教师1名、北街小学教师1名、西街小学教师1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50 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市(地、州)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国、省级优秀教师。以上人才需具备高级教师(含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教育部“211”或“985”关键点院校硕士生、普通高校的博士生以及获得普通高校硕士生学历并取得副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11月2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邛崃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相关内容。报名时,可通过网络下载并认真准确填写《邛崃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核对确认无误后发送至电子邮箱:jyrsk00@126.com;也可直接到邛崃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报名表,现场填报。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邛崃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报名表》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本人电子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打印《邛崃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报名表》2分,供原件校验时使用。(采取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校验原件)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原件校验

  1. 原件校验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2. 原件校验地点:邛崃市教育局人事科(邛崃市临邛镇天庆街208号),联系电话:028-88767177。

  3. 原件校验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反映其学术及科研成果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4)《邛崃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报名表》2份。

  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一)领取《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并按要求在考核当天持《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三)考核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应聘者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专业试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赢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列为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有多人应聘的,根据考核赢分的高低,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确定本职位拟考察对象,未被确定为本职位考察对象的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其它空缺职位中调整,拟调整职位的应聘者须考核合格并满足该职位条件要求。

  (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方式。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被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情况介绍等形式。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由教育局组织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聘用

  (一)对考核、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人事(调动)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

  (一)新引进的省特级教师,自来我市公办学校工作之日起,5 年内每人每月发给 2000 元的“人才津贴”;给予安家补贴 40 万元(分 5 年支付,每年支付 8 万元)。

  (二)新引进的市(地、州)特级教师,自来我市公办学校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人每月发给 1500 元的 “人才津贴”;给予安家补贴 10 万元(分 5 年支付,每年支付 2 万元)。

  (三)新引进的国、省级优秀教师和教育类省、市学科带头人,自来我市公办学校工作之日起,5 年内每人每月分别发给 1200 元、800 元的“人才津贴”。

  (四)新引进的取得学位证书的博士生、获得高校硕士生学历,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自来我市公办学校工作之日起,按照《邛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试行办法》的要求给予相应待遇。

  (五)新引进的教育部“211”或“985”关键点院校硕士生,自来我市公办学校工作之日起,根据《邛崃市面向关键点院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相应待遇。

  (六)以上引进的教育专业高级人才安家费用及其他优惠政策以最高标准为准,不重复享受。引进的教育专业高级人才的配偶安置和子女就学问题,按本地政策规定予以解决。

  八、管理

  (一)引进的人才在邛崃市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每月津贴及安家补贴,经考核合格发放。

  (二)新引进的取得学位证书的博士生、取得硕士生学历,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以及教育部“211”“985”或关键点院校硕士生,试用期为一年(待遇不变)。试用期间实行每月考核制度,由用人单位在月末对引进人才进行月考核,并将考核意见提交邛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解聘意见,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

  (三)引进的人才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协议或当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5 年内辞职或调离我市的,将追缴已发放的激励补贴,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九、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核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邛崃市纪委(监察局)对考核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邛崃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767177

  监督电话:028-88791933

  附件:邛崃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