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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池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复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12 15:13:27 作者:

 201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
复检公告

  根据《201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考生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允许提出复检申请。8月12日,陈佳佳考生提交了复检申请并予批准。现将复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陈佳佳考生于8月15日上午8:00前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政府大院集中参加复检。
  附:复检考生须知
  为准确反映复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携带体检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于2014年8月15日上午8:00前空腹到池州市人民政府大院报到后集中参加复检。复检当天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复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复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复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复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视为自动弃权复检资格。
  8、复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复检期间考生须接受复检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复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10、复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复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复检场所。
  1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复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复检资格或复检结果无效处理。
  12、复检费用由复检医院按标准据实收取,由考生自理。
  13、复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复检结果。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