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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06 10:50:52

  深圳市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补充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专业力量,打造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专业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第三轮公开招聘专业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及范围

  具体职位参见《征收拆迁事务中心第三轮专业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符合职位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名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名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同学历层次专业一致。

  2.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招聘将直接面试,根据报名时间安排,如果报名人数过多(超过拟聘用人员的5倍),则会增加前置笔试,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具体另行通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具有同等效力

  (1)网上报名:填写《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及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电子版)发送至lgksb@163.com邮箱。

  (2)现场报名:填写《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及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至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现场报名,(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考试窗口;咨询电话:28949217)。

  2.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网上报名可先提供电子版,资格复审时再补齐纸质版):

  (1)《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证明工作经验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无可提交工作证、劳动合同等其他有效材料),以上材料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现场签订承诺书,在入职前提供,否则取消资格。

  3.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8月12日(上午09:00—11:50,下午14:00—18:00,网上报名截止8月12日下午18:00)。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弄虚作假,予以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复审合格者入围面试。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沟通协调等职位相关能力进行考核。

  五、组织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序,按拟聘岗位职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组织考察。如组织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视情况定是否顺位递补。

  六、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按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资格复审、组织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实行劳务外包管理: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者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电话:84286373),统一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劳务外包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购买社保等;具体工作由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安排。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征收拆迁事务中心第三轮专业人员招聘职位表

  2.《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