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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4 10:16:04

  广东省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河源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河源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特制定本方案。

  一、两单位简介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于1989年2月,是河源市水务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任务:实施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与受监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市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管理工作经验。

  河源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成立于2012年8月,是河源市水务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任务:受委托承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技术审核、审查;承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的技术审查;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行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具体审核工作;负责水利水电科学技术、行业技术标准的推广;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的指导。

  二、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单位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水利水电工程
(专技岗位十级)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利水电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河源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水利工程
(专技岗位十级)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水利工程相关或相近专业,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有从事水利工程概预算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止。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12日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水务局办公室(凯丰路5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每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工作由河源市水务局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机构负责

  3.面试。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水务局组织实施,命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机构负责。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五)考试成绩笔试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的要求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水务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办法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34915。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职位考试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