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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达州市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1 17:27:13 作者: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2014年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14年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共13名,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

  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

  三、参加体检考生集中地点

  2014年7月25日早上7:45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考生未在2014年7月25日早上7:45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350元体检费用参加体检。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后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体检注意事项

  2、2014年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招体检人员名单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考生不得请人代为体检,体检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二、体检期间采用入围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体检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高声喧哗,考生家人和亲属不得随行到体检医院。

  三、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已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在医院进行采血、B超检查后,方能吃早餐。

  五、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考生,应佩戴合适的眼镜;女性考生,如体检当天为月经期须告知检查医师,妇科和尿常规检查在经期结束后3-5天补检,当次体检不下结论。

  六、体检结果以医院的结论意见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以复检结果下体检结论。

  七、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但以下两种情况不得提出复检要求:一是《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二是体检当日、当场已安排复检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