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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社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1 14:01:10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工作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等规定,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越秀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招聘单位: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该单位是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主要任务: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和管理,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政策咨询等服务;协助开展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开展就业和就业统计分析工作;对在辖区内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异地务工人员提供综合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单位:越秀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该单位是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主要任务:承担政府公益性职业培训任务,按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指导、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技能改善及鉴定工作;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对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教学评估工作和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异地务工人员综合教育培训等。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同时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具体条件。

  2.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14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

  应聘者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共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面试前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7日下午17:00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

  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社会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3.每一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职位。

  4.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请报考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登录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同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布。

  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4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

  2.须提供的资料:

  (1)应聘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

  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增城)还要提供户口簿。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在职的应聘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示前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递补截止时间初定为2014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11:30时,以通知为准。按笔试成绩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按1:5确定,笔试缺考及零分者除外。

  1.时间及地点:初定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其中专业及学科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详见附件2),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者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者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391839;监督电话:020-83396806。

  附件:1.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