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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安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含医药卫生类)体检通知(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4-07-15 10:59:46 作者:
  2014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含医药卫生类)体检通知(第一批)
  根据《2014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和《2014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南安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含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第一批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 7:30,迟到15分钟即取消体检资格。
  地点:南安市体育馆门口
  二、第一批体检对象
  第一批入闱体检对象详见附件。部分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及其他人员,将另行组织体检,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应带材料
  个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请自备零钱用以支付乘车费)。
  四、体检须知
  1、考生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后,请按《2014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含医药卫生类)第一批入围体检人员报到组别表》(附件)进行报到排队,报到及体检过程中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体检地的工作秩序,不得破坏体检地的设备。
  2、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的相片的身份证明。
  3、严禁携带手机、小灵通、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在报到后交给各组工作人员保管,待体检完毕后领回。
  4、考生不得有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陪同体检,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地点,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跟护。
  5、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九时后不得进食;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B超检查时,须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况(最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B超后才可小便。
  6、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7、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
  8、考生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当场、当日已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9、考生体检完毕后,必须将体检表交给本组工作人员,待确定考生已经按要求检查全部内容后方可离开。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对象由组织人事卫生部门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予以通知。阅读本通知后,请于7月16日下午16:00前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XXX(姓名)已阅知事业单位体检通知,会准时参加体检”为邮件主题发送到电子邮箱:nagwy@163.com;报考医药卫生类职位的考生,请将邮件主题发送到电子邮箱:naws2011@126.com。
  2、在职报考者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于体检报到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处于怀孕期间的考生,需携带有关怀孕证明于7月17日上午10:00前到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办理延期体检手续。
  4、拟参加体检人员应查清本人档案现寄存地,以便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5、体检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及时提供县(市、区)级计生证明、综治证明,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6、咨询电话:0595-86373512(市公务员局)、 0595-86384851(市委组织部)、0595-86382421(市卫生局)
  附件: 2014年南安市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含医药卫生类)第一批入围体检人员报到组别表.xls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公务员局
  南安市卫生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