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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7 10:27:14 作者:

  2014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4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学员且面试合格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7月12日至14日(星期六至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体检站(兰溪路164号,近梅岭北路)。

  公交路线:可乘63路、948路、858路等到普陀医院站下车。

  二、体检人员和安排

  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

  凡未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不在我局录用范围之内。

  三、注意事项

  (一)招考人民警察学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可在“人员招募”专栏查阅),其中特殊标准规定的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请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三)请带好本人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水笔和体检费(男性400元,女性450元,费用自理)。

  四、友情提醒

  (一)考生查询体检安排时请认真核对注册编号,以免耽误体检。

  (二)体检前应注意饮食清淡,勿饮酒,勿熬夜,避免参加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上午体检的考生请空腹前往,中午体检的考生早餐酌时酌量(7时后勿进食)。

  (三)体检当场若须做进一步检查的,由体检医院按所检项目另予收费。

  (四)体检结果将在“上海公安门户网”公布,体检合格者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考察。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及安排(上网发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