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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遴选法官、检察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03 11:01:21 作者: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公开遴选法官、检察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廊坊市委组织部、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法官、检察官。河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hebe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法官5名,检察官5名。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热爱司法工作;
  (二)业务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虽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但曾从事政法工作;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法官、检察官资格;
  (五)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法官、检察官岗位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为繁重的工作任务;
  (八)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党政纪处分或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公开报名,报名期限201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本人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报名,填写《公开遴选法官、检察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3、报名地点:
  ①遴选法官报名地点: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报名地址:廊坊市文明路
  报名负责人员:冯政要、江庆
  联系电话:2609183、2609186、18632600480
  ②遴选检察官报名地点: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报名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8号
  报名负责人员:张永富、陶婧
  联系电话:2234198 15933160378
  4、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单位推荐信;
  ②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
  ⑤表彰奖励证书、业务比赛荣誉称号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报市遴选领导小组确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
  201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本人凭第二代身份证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每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低于4:1须经市遴选法官、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须经市遴选法官、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组织实施。考试范围为司法职业能力、公共科目、公文写作等相关的知识,满分100分。
  ②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廊坊,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③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8月5日8:00以后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查看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司法办案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遴选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正式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出现缺额情况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综合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廊坊人才信息网、廊坊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审批录用并通知报到
  对拟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本人、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公开遴选法官、检察官报名表》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廊坊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