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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7-02 15:02:41 作者: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fujian/)将2014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2014年夏)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可委托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8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14年夏)》(附件二)
  (二)报名材料:
  1、《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一)1份;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贴1张,另1张背书岗位代码、姓名上交);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发表作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用人部门将组织进行资格复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请凭个人身份证到各岗位的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岗位代码为C01-C04的宣传干事、辅导员4个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厦门区情等) 和写作;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岗位代码为C05-07的财务人员、校医3个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综合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折算,计算综合总分。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学院将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录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http://www.xmcu.cn)公示7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办理非在编派遣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7月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4年7月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全日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供《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全日制普通教育书面证明,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报名。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
  (五)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 非在编人员管理及待遇按《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非在编人员招聘、管理和工资待遇暂行办法》(http://www.xmcu.cn/rscnew/Display.aspx?id=3341)执行。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5909027。
  (八)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www.xmcu.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我院本次非在编公开招聘工作。本考试简章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招聘部门会同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14年夏)
  附件三:专业目录
  附件四:报名委托书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附件:
  附件一:报名表140630.doc
  附件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14年夏).xls
  附件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doc
  附件四:委托书14063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