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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崇左市花山民族文化艺术传承创作中心考核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7-02 14:14:01 作者:

  2014年崇左市花山民族文化艺术传承创作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崇左市花山民族文化艺术传承创作中心隶属市文化局二层机构,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做好2014年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考核方式,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招聘紧缺技术艺术专业人才4名。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舞蹈编导1名

  2、声乐演员1名

  3、戏剧编导1名

  4、天琴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和技能;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舞蹈编导:中专以上学历,舞蹈或民族歌舞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6、声乐演员:本科以上学历,音乐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7、戏剧编导: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小品、戏剧方面创作能力,获中级(包含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0周岁以下;

  8、天琴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以上学历,掌握天琴弹奏(唱)方面能力,音乐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应聘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所列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工作方案。在文化局、市机构编制部门和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编制使用计划和范围内,并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申报表》统一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二)发布招聘简章。经审定的招聘信息于2014年7月5日前,在崇左市人事考试中心、崇左市人才网、市文化局及崇左市花山民族文化艺术传承创作中心单位内公开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5日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应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文化局负责并经市人社局审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意向协议书》。

  报名电话:0771-5078023,联系人:吴丹萍18607804408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核。对拟面试对象进行面试前报名资格复核,确认是否具备面试条件。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意向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

  (2)面试人员的确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即凡具备面试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

  (3)面试形式。面试(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崇左市花山民族文化艺术传承创作中心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于2014年9月10日前完成,考核结束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考核意见。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者,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崇左市文化局按程序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崇左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