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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肥东县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20 19:36:19 作者:

  肥东县2014年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按照《肥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24日(周二)上午8:30-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店埠镇人民路15号,县政府三楼东,市内可乘37、38、39、40路公交车至店埠镇)。

  三、须知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幼教资格和普通话等级已通过,证书正在办理的由毕业院校提供证明材料(注明教师资格证种类、普通话等级);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幼教资格和普通话等级已通过,证书正在办理的须提供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注明教师资格证种类、普通话等级、发证时间)。

  (3)非全日制考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须提供省、市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于2014年7月前发放”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并提供复印件。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每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

  4、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人员,须携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表彰、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凡在6月24日上午11:30前未参加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四、面试地点、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联系电话:0551-67724912(县人社局)

  0551-67730002(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0551-67722110(县监察局)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6月20日

  附: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教育教学成绩 专业知识成绩 活动设计成绩 合成成绩
1 幼儿教育A 050001 9999050219 65 47 50 53.3
2 幼儿教育A 050001 9999050127 62 43 58 53.2
3 幼儿教育A 050001 9999050120 64 47 50 53
4 幼儿教育A 050001 9999050117 66 41 54 52.4
5 幼儿教育B 050002 9999050427 61 37.6 60 51.34
6 幼儿教育B 050002 9999050321 68 38.6 50 50.84
7 幼儿教育B 050002 9999050414 61 36.2 60 50.78
8 幼儿教育B 050002 9999050505 54 39.6 60 50.04
9 幼儿教育B 050002 9999050313 68 49.8 30 49.32
10 幼儿教育B 050002 9999050429 58 34.6 59 48.94
11 幼儿教育B 050002 9999050420 57 28 68 48.7
12 幼儿教育C 050003 9999050614 59 49 54 53.5
13 幼儿教育C 050003 9999050607 60 48 50 52.2
14 幼儿教育C 050003 9999050610 56 42 60 51.6
15 幼儿教育C 050003 9999050517 59 36.6 60 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