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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咸阳市农村基层队伍振兴计划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3 14:11:00 作者:
  关于对咸阳市2014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4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4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报考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招聘岗位且网上初审合格的所有考生。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
  咸阳市长城饭店(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
  6月17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时间安排是:
  1.6月17日对报考乾县各职位所有考生,礼泉县各职位所有考生,永寿县各职位所有考生,淳化县各职位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2. 6月18日对报考泾阳县各职位所有考生,三原县各职位所有考生,彬县各职位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3. 6月19日对报考兴平市各职位所有考生,武功县各职位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及证明
  1.考生须持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且在《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栏中亲笔签名。
  2.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还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服务期满的“特设岗位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两张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网上审核通过但未打印报名表的考生须多携带一张照片)。
  2.资格复审原则上须考生本人前来办理,确因有事本人不能前来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除提交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需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验证时,若出现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资格。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现场验证合格的应聘人员,将核发《资格复审合格回执单》,作为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的依据,请应聘人员予以妥善保管。
  6.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将于6月25日前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名单和具体的考试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