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四川 > 正文

2014年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30 14:39:59 作者:

  2014年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4名。岗位为,招标立项岗、园区项目管理岗、调查统计岗、企业服务岗。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工作内容:1.招标立项岗,负责政务大厅窗口审批工作,协调、指导区内招投标工作等;2.园区项目管理岗,负责项目服务和包装策划,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发展相关工作等;3.统计调查岗,负责开展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相关工作;4.企业服务岗,负责面向商贸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

  (三)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经济类、法学、金融学、统计学相关专业;

  2.招标立项岗需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统计调查岗有会计从业资格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27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具备吃苦耐劳、细致严谨、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纪律精神,具备良好的交往能力、沟通技巧和团队协作精神,语言表达及文字处理能力较强;

  5.有驾驶执照C照以上并能熟练驾驶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6月3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com/jq/3513391.aspx

  (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网址:www.cdhr.net

  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