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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丽水学院高职部专业负责人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23 14:33:21 作者:

  2014年丽水学院高职部专业负责人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高职部专业负责人,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1.招聘岗位、名额:会计、学前教育专业负责人各1名,共2名。

  2.主要职责:负责本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组织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授课(实验实训)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负责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课务安排、教材征订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和创新精神;

  3.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熟悉专业和行业最新发展动态,有清晰的专业建设与发展思路;

  4.承担过本专业核心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含实验实训教学)3年及以上。具有从事职业教育经历、相关行业工作经历或专业建设工作经历者优先。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前

  2.报名方式:填写《丽水学院高职部专业负责人聘任申请表》(附件)提交人事处(行政楼405室)。

  3.联系人:吴老师阎老师

  4.联系电话:22713492299598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相关部门将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

  (三)公示聘用:根据审查、面试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丽水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结果。

  四、聘期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按学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为高职部的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负责人,聘期一般为3年。

  2.专业负责人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每年考核合格后,予以一次性发放。

  人事处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