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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湘潭市韶山市文化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24 15:14:44 作者:

  湘潭市韶山市文化馆2014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韶山市文化馆位于一代伟人故里,为韶山市文体广新局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专干1名,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

  5.原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流动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凡不属于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聘用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1.岗位:舞蹈专干。

  2.名额:1名。

  (四)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①大专学历只限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

  ②2014年6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明。

  2.专业要求: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方向,需提供期末考试成绩和学校证明)。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日—5月20日

  2.报名方式:只接受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发至邮箱340495636@qq.com,报名表可在韶山市文化馆网站www.ssswhg.com下载。

  3.资格审查:文化馆组织对报名表进行初选,确定应试人员名单后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现场证件确认。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符合应聘条件的2014届应届学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毕业时间有效证明、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确认时间为考试前一天。

  (二)考试

  1.考试内容:自选舞蹈表演3-5分钟,基本功展示,即兴表演。

  2.时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取最高分按1:1进行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里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四)公示

  对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严格按考核成绩择优录用。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受聘待遇

  (一)实行聘用制,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

  (二)岗位试用期1个月。岗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河

  联系电话:0731-55691866

  韶山市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