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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23 16:25:30
  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文件的规定,为了适应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定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1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教师职位1名,详见《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可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rssgz.gov.cn)网站查询。

  二、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须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准入条件。

  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须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4月19日至1996年4月19日期间出生)。(具体计算起始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的后一天)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所列符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活动能力。

  (六)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要求。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自2011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可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直接到学院报名。

  报名地址:起义路144号2号楼一楼大堂。

  报名时间:5月12日至5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16:30。

  报考人员须用黑色签字笔或墨水笔填写《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鉴定证明(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等证书、简历和近期免冠2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1张。

  (三)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审核结果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招考职位的计划人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进行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将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四)打印笔试通知及准考证。

  对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登录报名时填写的邮箱下载、打印笔试通知及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对象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5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位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包括面谈和试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况和判断、分析能力,以及展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技能等。面谈和试课的分值满分各为100分,面谈和试课分别评分,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6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内。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面试成绩=面谈成绩×40%+试课×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将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学院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学院研究决定。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限按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

  十、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考试录用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83171236、83171230,联系人:肖小姐、严小姐

  监督电话:83171232,联系人:黄先生

  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

  广州中华文化学院

  附件:

  1、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xls

  3、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1

广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广州中华文化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时间:2014年4月18日

招聘职位

代码

职位简介

录用人数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历

学位

备注

教师

201401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政治学理论(A030201)、
中外政治制度(A030202)、
中国近现代史(A060203)

研究生

硕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