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5 17:36:43 作者:【温馨提示】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针对《综合知识》的复习备考建议考生结合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复习备考。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决定面向社会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heilongjiang/)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中日友谊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总建筑面积16.9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804张。拥有全球最先进的3.0T磁共振、64排CT、DSA等尖端医疗设备13138台(件),设备总值3.4亿元。设香坊总院、南岗院区、道外院区、附属消化病医院及一个门诊部。
(二)黑龙江省精神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黑河北安市,负责全省精神疾病的预防、教学、科研和康复治疗工作,是黑龙江省北部地区精神卫生中心,今年医院新建的2万米门诊住院综合楼已投入使用。
(三)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任务,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医院。
(四)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省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集医疗、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科学院建筑面积为8.5万平方米,分设三个院区,设有编制床位1398张,拥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五)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原黑龙江省卫生学校),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学地点位于阿城区金源路43号,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办学基础设施完善。学校设有护理、临床医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11个专业。其中,护理、药剂、检验、口腔为省卫生厅关键点学科,护理专业还被教育部授予国家示范专业。
(六)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省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及控制领域业务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4月18日9:00至2014年4月24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4月18日9:00至2014年4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4年4月18日9:00至2014年4月24日20: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5月6日9:00至2014年5月9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证,请认真记录保存。
(3)考生报名统一使用新版身份证。
(4)考生上传和现场提供的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3张),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6)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急需或短缺专业岗位需报省人社厅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7)应届毕业生从事临床医疗专业,工作两年内应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8)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
(9)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一)考试
1.应聘专科及以上岗位、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考试日期为2014年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4年4月30日8:3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专科及以上岗位、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在其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执业医师考试两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
邮政编码:150036 联系人:张玉敏、姜静
联系电话:0451-88025712 15046077470
0451-88025838 13604806865
2.黑龙江省精神病防治院:黑河北安市交通路135号
邮政编码:164092 联系人:樊华英、赵希杰
联系电话:0456-6429014 13604885208.
3.黑龙江省传染病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
邮政编码:150500 联系人:武静瑜
联系电话:0451-57336194 13349308866
4.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72号
邮政编码:150036 联系人:冯凯、李莹
联系电话:0451-55653086转6797或13613676063
5.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邮政编码:150086 联系人:王晓鑫
联系电话:18346074636
电子信箱:1016316124@qq.com QQ:1016316124
6.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40号
邮政编码:150036 联系人:侯倔倔
联系电话:0451-55153616 13091440638
7.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57(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监督电话:0451-85971191(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附件: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招聘单位规范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 数量 |
招聘条件 | 招聘方法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资历 | 其它 | |||||||
黑龙江省医院 | 临床医生 | 5 | 统招博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关学位 | 临床医学各专业 | 具有高中起点统招本科、硕士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面试 | ||||
临床医生 | 4 | 统招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关学位 | 呼吸系病 | 具有高中起点统招本科、学士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笔试、面试 | |||||
临床医生 | 6 | 心血管病 | ||||||||
临床医生 | 4 | 神经病学 | ||||||||
临床医生 | 4 | 消化系病 | ||||||||
临床医生 | 1 | 血液病 | ||||||||
临床医生 | 1 | 风湿病 | ||||||||
临床医生 | 2 | 内分泌与代谢病 | ||||||||
临床医生 | 1 | 肾病 | ||||||||
临床医生 | 1 | 肿瘤内科学 | ||||||||
传染科医生 | 2 | 消化系病或传染病 | ||||||||
临床医生 | 2 | 普通外科 | ||||||||
临床医生 | 4 | 骨外科 | ||||||||
临床医生 | 2 | 泌尿外科 | ||||||||
临床医生 | 2 | 神经外科 | ||||||||
周围血管病科医生 | 1 | 普外或周围血管病 | ||||||||
临床医生 | 1 | 心胸外科 | ||||||||
临床医生 | 1 | 颌面整形外科 | ||||||||
学历 | 专业 | 资历 | 其它 | |||||||
黑龙江省医院 | 烧伤科医生 | 1 | 统招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关学位 | 外科学 | 具有高中起点统招本科、学士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笔试、面试 | ||||
重症医学科医生 | 2 | 重症医学、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学 | ||||||||
妇产医生 | 2 | 妇产科学 | ||||||||
儿科医生 | 2 | 儿科学、内科学 | ||||||||
眼科医生 | 2 | 眼科学 | ||||||||
五官科医生 | 2 | 耳鼻咽喉科学 | ||||||||
皮肤科医生 | 2 | 皮肤与性病学 | ||||||||
麻醉医生 | 2 | 麻醉学 | ||||||||
介入科医生 | 1 | 肿瘤学 | ||||||||
介入科医生 | 1 | 医学影像学 | 男性 | |||||||
急诊科医生 | 4 | 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 ||||||||
口腔医生 | 2 | 口腔医学 | ||||||||
放疗科医生 | 1 | 医学影像学、肿瘤放疗学 | 男性 | |||||||
病理诊断医生 | 2 | 病理学 | ||||||||
康复科医生 | 2 | 神经病学、康复医学(西医) | ||||||||
临床药师 | 2 | 药学及相关专业 | ||||||||
检验科医生 | 2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中医科医生 | 1 |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 | ||||||||
学历 | 专业 | 资历 | 其它 | |||||||
黑龙江省医院 | 临床医生 | 3 | 统招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关学位 |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CT、放射线、核磁共振) | 具有高中起点统招本科、学士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笔试、面试 | ||||
临床医生 | 4 | 医学影像学(超声) | ||||||||
合 计(黑龙江省医院:84人) | ||||||||||
黑龙江省 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 |
康复科医生 | 4 | 统招专科 及以上学历 |
康复治疗学 | 笔试、面试 | |||||
临床医生 | 5 | 统招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关学位 | 同等条件下神经内科学,神经外科学,心内科学,介入方向,心胸外科学优先 | 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 ||||||
精神科医生 | 7 | 统招本科 及以上学历 |
精神病学(含临床医学心理学方向) | |||||||
临床医生 | 7 | 临床医学 | ||||||||
影像科医生 | 3 | 医学影像学 | ||||||||
病理诊断医生 | 2 | 临床医学 | ||||||||
临床药师 | 1 | 药学及相关专业 | ||||||||
临床中药师 | 3 | 中药学 | ||||||||
护理管理 | 1 | 护理学 | ||||||||
计算机网络维护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
合 计(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34人) | ||||||||||
黑龙江省 传染病防治院 |
临床医生 | 14 | 统招本科 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统招本科一表以上 | 笔试、面试 | ||||
影像科医生 | 3 | 医学影像 | ||||||||
临床药师 | 2 | 统招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关学位 | 药学 | |||||||
检验科医生 | 1 | 医学检验 | ||||||||
合 计(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20人) | ||||||||||
黑龙江省 中医药科学院 |
中医肾病、心病、肺病、脾胃病、内分泌医生 | 6 | 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学位 | 中医内科学 | 熟练掌握临床操作技能,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笔试、面试 | ||||
皮肤科医生 | 1 | 中医外科、中西医结合临床 | ||||||||
针灸科医生 | 2 | 针灸推拿学 | ||||||||
骨科医生 | 1 | 中医骨伤 | ||||||||
中药科研 | 2 | 中药学、药学、分子生物学、 | 具有中医药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 | |||||||
合 计(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12人) | ||||||||||
黑龙江省 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
教师 | 1 | 统招博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关学位 | 方剂学 | 高中起点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士学位,第一学历为统招二表及以上;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 考生五官端正,女性考生身高 160cm以上,男性考生身高170cm以上。 |
试讲 | 硕士以上学历为专技编制。本科以下为行管编制。行管编制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 ||
教师 | 2 | 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学位 | 遗传学 | 笔试、试讲 | ||||||
教师 | 1 | 针炙推拿学 | ||||||||
教师 | 1 | 外科学 | ||||||||
教师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解剖实验员 | 3 | 统招本科 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
公共卫生实验员 | 2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类) | ||||||||
财务科收费员 | 4 | 会计学、财务管理或财政学相关专业 | ||||||||
辅导员 | 12 | 统招本科 及以上学历 |
医学、药学、管理、文科类相关专业 | 高中起点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士学位,第一学历为统招二表及以上;外语专业需是专业八级;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学生管理干部者优先 |
||||||
合 计(黑龙江省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7人) | ||||||||||
黑龙江省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 |
食品理化检验 | 5 | 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学位 | 分析化学 | 笔试、面试 | |||||
卫生检验 | 2 | 营养与食品卫生 | ||||||||
食品微生物分子生物学检验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 1 | 基础兽医学 | ||||||||
免疫与传染病预防控制 | 2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 ||||||||
职业卫生 | 1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病毒病性传染病预防控制 | 3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实验毒理 | 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卫生管理 | 1 | 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 ||||||||
合 计(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人) | ||||||||||
合计(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9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