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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4 14:52:27 作者: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前身为河北工程大学附属机构的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2011年由省编办、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独立设置,学校现有中小学在校生28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在择业有效期内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

  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http://www.hebpta.com.cn/>)。

  (2)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3-17日。(上午8点-11点,下午14点-17点)

  (2)报名地点: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199号,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付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0-8579251、8579025

  电子邮箱:renshichu@hebeu.edu.cn <mailto:renshichu@hebeu.edu.cn>

  3、报名要求

  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在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人事处计划调配科报名。报名费100元。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将通知应聘人员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校参加笔试、面试。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六、考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公示均详见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和现场回答评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及现行初中教材。

  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合成后,按总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体检、考核与公示和聘用

  1、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公示

  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将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程序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