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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01 14:29:37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至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大鹏新区文体发展中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1个。详见《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考临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08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三)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因时间关系暂时未能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的,可以签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笔试成绩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文体发展中心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192

  附: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职位表

  2.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