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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张家口市赤城县中小幼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14-03-26 15:51:43 作者:

  赤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卫生和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改善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卫生和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德才兼备、具有较高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相应的综合知识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

  卫生系统招聘医护人员:县医院80名;中医院45名;疾控中心4名;小计129名。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25名;小学教师45名;幼教15名;特教1名;小计86名。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中医岗位的,须具有与报考专业相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公共卫生、医学影像、麻醉岗位的,须具有与报考专业相符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以上报考岗位均须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报考检验、药剂、护理岗位的,须具有与报考专业相符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或河北省颁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也可以报考(具体招聘岗位及分配名额见附表)。

  (四)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报考初中专业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符,且持有同等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专业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同等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

  3、报考幼儿专业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同等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

  4、报考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符,持有同等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曾被劳动教养、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成年管教的;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参与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

  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赤城县公众信息网(网址:中国赤城http://www. ccx.gov.cn)、县电视台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13-6411012)

  3、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交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和小二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学历、学位和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招聘方案规定对学历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二)考试

  考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参加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1、考试内容:

  (1)卫生系统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满分100分。

  面试: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照招聘专业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从异地聘请专业面试评委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

  综合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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