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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11 12:00:54 作者: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的高层次人才2名。现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附加分条件

  凡具备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

  1、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的,每篇加2分(发表论文以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知网、万方学术期刊、维普期刊、中国重要报纸收录为认定标准,不含增刊、专辑)。

  2、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的,每篇加5分(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2012年版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电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xrsc813@126.com),照片要求正面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在邮件主题注明:高校人才网+姓名+联系方式。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发送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要求)至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学院路8号市委党校综合楼318室)。现场报名人员可提供相关材料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5日-2014年4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18—81088813,81088822(传真);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1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充分反映本人科研成就的相关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或著作、课题、获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到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人才网、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网站公示。

  3、考试:考试采取试讲、答辩形式。学校根据专业指定试讲题目,试讲人员提早3天将试讲提纲和课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试讲时间为30分钟,答辩15分钟。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论文加分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并按省、市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518-81088868。

  本公告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1、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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