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补充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3-07 14:12:31 作者: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补充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2014年3月)
因工作需要,我区部分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非在编人员,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fujian/)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区文化体育出版局海浪救生员20名:在思明公安边防大队统一管理下,做好每年5月至10月环岛路沿线救生站工作及11月至次年4月边防大队下辖边防派出所协警工作。
(二)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岗位4名: 在基层司法所依法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三)中华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辅助人员2名:做好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开展网点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做好以劳动就业为关键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书记员1名:负责仲裁院前台接待收案、庭前准备、庭审记录、仲裁文书制作和结案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4年3月7日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
2014年3月7日― 3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未通过的,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
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发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
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笔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
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
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用人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月工资约2300元,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9年3月1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及以上学历。
(七)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详见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八)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监察局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
本招聘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2.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3.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
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7日
附件1: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单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报名地址、邮编及 联系人姓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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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年龄 |
性别 | 最低 学历 |
最低 学位 |
所学专业 | 户籍 | 其他条件 | |||||
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 | 07 | 海浪救生员 | 20 | 40(《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男性 | 高中 | 不限 | 不限 | 具有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初级救生证》或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证》 | 报名地址:思明公安边防大队(思明区沙坡尾路64号) 邮编:361001 联系人:小潘 联系电话:257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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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 司法局 |
04 | 司法协理员 | 4 | 35(《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男性 | 大专 | 不限 | 思明区 | 懂闽南语 | 报名地址: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五楼509室 邮编:361003 联系人:小江 联系电话:5862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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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街道办事处 | 综合管理辅助人员 | 2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思明区 | 1.具有一定的文 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能熟练操作电脑。 |
报名地址:中华街道办事大厅(思明区镇海路26号) 邮编:361003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2029018 |
|||
思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 书记员 | 1 | 30(《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教育本科 | 法学类 | 厦门市 | 报名地址:思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思明区民族路46号之一) 邮编:361001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2026937 |
附件3: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
为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人员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并试行本专业指导目录。凡招考职(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同一职(岗)位应设置多个相关专业,鼓励按“类”设置专业条件;超出本目录以外的专业条件,可经省组织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并在招考职(岗)位表中予以注明。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网站中的“申诉通道”申请复核。招录(聘)机关和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目录中涉及括号“()”的专业,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若报考者与录聘单位、录聘主管部门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报考者应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供录聘单位或录聘主管部门审核参考。本目录将适时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本目录由省组织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一、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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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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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学大类
19.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诉讼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公安法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法律硕士,法律实务(含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经济法律事务),金融与法律,经济法与经济实务,涉外经济与法律,民商经济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商务法律,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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