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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龙华新区选调中学校长、副校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26 14:02:05

  龙华新区面向全市选调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副校长公告

  为深化龙华新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选调中学校长或副校长共3名。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深圳市龙华新区福苑学校(九年一贯制)校长(管理岗位7级)或副校长(管理岗位8级)1名;

  (二)深圳市龙华新区玉龙学校(九年一贯制)校长(管理岗位7级)或副校长(管理岗位8级)1名;

  (三)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九年一贯制)校长(管理岗位7级)或副校长(管理岗位8级)1名。

  相关学校简介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区各公办中学符合选调条件的有关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职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4. 现聘任为市、区公办中学校长或副校长(现职位为副校长的,需已聘满2年及以上);或现聘在市、区公办中学七级或八级管理岗位(现聘为八级管理岗位的,需已聘满3年及以上)。

  上述所有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3月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4日,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自愿书面报名。

  1、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必须通过邮寄、发送邮件或上门报名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行政服务中心2栋516室公共事业局人力资源科,邮政编码:518109,邮箱地址为:121843181@qq.com(由于邮箱容量有限,建议图片优化处理后发送),联系人:刘先生 18503088365,23336315,23336316。

  2、报名材料:(1)本人签名的《龙华新区选调中学校长、副校长报名表》(表格见附件2)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XXX同志履职报告》(相关撰写要求见附件2);(3)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复印件);(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6)现聘任职务任职文件及任职经历证明材料;(7)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8)业绩、获奖等书面证明材料;(9)独生子女证书或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均可只交复印件(报名表除外),但在考察阶段须查验原件。如在报名阶段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对应聘者的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评价方式

  按履职评价、面试成绩加权赢分,其中履职评价占30%,面试占70%。

  1.履职评价

  履职评价由评审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履职报告》及相关材料,向应聘者现场提问,了解其综合素质、学校管理水平及教育教学成绩等情况,并予以评分。依据履职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岗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5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任职

  通过考察、班子研究后,确定拟任人选,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此次选调为平级选调,其中未曾聘任在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初次任职为管理岗位8级。

  五、其他说明

  (一)选调查询网址: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lh.sz.edu.cn:8080。

  (二)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23338368,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本公告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