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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集美区区属公立基层医疗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2-25 16:01:51 作者:

  集美区区属公立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区6个区属公立基层医疗单位(包括2个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期1年,工资标准参照集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标准。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fujian/)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查询

  详见《集美区区属公立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8:00至2014年3月4日17:00(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法:考生凭报名表和岗位要求其它相关材料向集美区卫生局报名,并由集美区卫生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

  (三)报名地点:集美区岑东路168号401室(区卫生局综合科) 联系人:谢景煜 联系电话:0592-6062155

  报名表可在附件2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要求电脑填写打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集美区卫生局、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将在考试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复核为准,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区卫生局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集美区政府网站发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由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分数高低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体检人选确定,则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进行面试。

  考试成绩、进入体检名单和体检报到时间等由区卫生局负责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卫生局组织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由区卫生局进行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计生、综治方面的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需在通知考核后7日内向区卫生局提供综治、计生证明,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若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或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区卫生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进行5天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以单位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应聘者与各公立基层医疗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应聘者需服从区卫生局统一安排工作单位。工资标准参照集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标准。

  七、其它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

  3、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学历认证报告上注明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times;&times;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times;&times;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4、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4日)。

  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45岁是指1969年3月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5、户籍要求为本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6、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7、符合条件的集美籍退役士兵参与报考的按厦门市集美区《关于印发现役立功受奖军人奖励办法的通知》(集府[2008]101号)文件实施加分,报考时须持民政局核准的《集美区立功受奖退役人员加分审批表》方具备加分资格。

  8、招考过程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招聘政策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10、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附件1:集美区区属公立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集美区区属公立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局

  厦门市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