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广东 > 正文

2014年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第一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24 09:27:35

  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2014年第一批招聘公告

  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是顺德唯一一所以精神医学为主的区属公立非营利性专科医院,三类事业单位。也是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各和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坚持“以精神病专科为龙头,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院方向,除精神科外,设有老年、神经、药物依赖、心理卫生等关键点专科。1994年核定编制人数85人,目前在职人员304人。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26名人员,其中:心理科医师1名;精神科医师1名;心血管医师1名;呼吸内科医师1名;临床医师4名;医学影像医师1名;检验师1名;药剂师1名;护士10名;医院管理人员2名;收费员2名;康复治疗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职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三)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 职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学历 专业 对象 年龄 性别 户籍 其他要求
心理科医师 1 从事临床心理医疗工作 全日制本科或
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不限 35岁以下 不限 不限 有执业证及从事临床心理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医学心理学方向。
精神科医师 1 从事临床精神病医疗工作 全日制本科或
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不限 35岁以下 不限 不限 有执业证及从事精神病学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精神卫生方向。
心血管医师 1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全日制本科或
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不限 35岁以下 不限 不限 有执业证及从事心血管内科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心血管内科方向。
呼吸内科医师 1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全日制本科或
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不限 35岁以下 不限 不限 有执业证及从事呼吸内科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呼吸专业方向。
医师 4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全日制本科或
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不限 30岁以下 不限 不限
医学影像科医师 1 从事临床医学影像工作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医学影像学专业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检验师 1 从事临床检验工作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 不限 40岁以下 不限 不限
药剂师 1 从事临床药械工作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药学 不限 35岁以下 不限 不限
护士 10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大专或以上学历 护理专业 不限 35岁以下 不限 不限 有护士执业证优先录用
医院管理人员 2 从事医院行政管理工作 全日本科或以上学历 公共事业管理 不限 30岁以下 不限 不限
收费员 2 从事收费工作 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30岁以下 不限 不限
康复治疗员 1 从事康复治疗工作 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康复治疗专业 不限 30岁以下 不限 不限

  二、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3月7日至3月11日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办公室(顺德区大良宝林路健民街3号)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四)咨询电话:22296704联系人:杨先生,陈小姐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考核应职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测试对象。

  (三)实际操作测试。主要根据岗位需要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实际操作动手能力进行综合考核,操作考核天数为12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4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核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决定。

  六、录用

  拟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用的工作人员按医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宜

  (一)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医院规定执行,也可在招聘期间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

  (二)招聘过程中要求公布的信息以及考试成绩等均在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门户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