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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警示教育基地招聘文职人员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7 17:20:14 作者:

浙江省公安厅警示教育基地招聘文职人员考试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警示教育基地招聘文职人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经资格审查,下列人员已通过初审(名单见附件),根据《关于公开招聘浙江省公安厅警示教育基地文职人员的公告》,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形式

  1、职位能力测试:内容为材料写作,共1题;采用闭卷书面答题形式进行;采取100分制。

  2、面试:共2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关键点考量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个性特征等。

  职位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和70%。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周六)上午,职位能力测试时长90分钟,时间:8:30-10:00;面试顺序由考生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限时10分钟,时间:10:20——11:30。

  三、考试地点

  浙江省公安厅1号楼(具体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职位能力测试及面试考试均在11楼1113会议室,侯考在1114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于8:20之前到考场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场。

  (二)考试时自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直接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

  (三)除钢笔、铅笔、橡皮等考试必用品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草稿纸及各类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考生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四)考生必须遵守笔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当即取消考试资格。职位能力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到候考室(1号楼11楼1114室)等候面试,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五)应聘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若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 87286764。

  浙江省公安厅纪委监察室

  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附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准考证号码

1

陈敏

330326199111235919

000000000-01

2

潘维文

33038119910604002X

000000000-02

3

张宇

330106199109152712

000000000-03

4

叶莹

33052319890923076X

000000000-04

5

潘清沁

330102199101290621

000000000-05

6

郑赛妍

330802199009183629

000000000-06

7

高冠女

339005199003013024

00000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