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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考聘面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4-02-14 15:15:48 作者:

  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考聘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等文件规定,为确保我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考面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此面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招考主管机关的指导、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组织人事科。

  二、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组成和职责

  (一)面试评委会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专家评委4名(以差额抽签方式确定)。评委主要职责:根据面试人员回答问题的完整性、准确性、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仪表等情况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者评定分数。

  (二)面试考务工作小组

  由计时员、记分员、监分员、引领员、候分室考务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三)面试指导监督小组

  由市招考主管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

  (四)后勤保障组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设工作人员数名,负责面试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三、面试对象及人数

  (一)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聘比为3:1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含60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如笔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2月17日至18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自贡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按网络提示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自贡市沿滩新区板仓大道中段川云路2号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内,联系人:罗莉 ,联系电话:2202128,13990089728)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4年2月24日(24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内容及方式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

  (二)面试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六、面试程序

  (一)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二)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果交考务组计分员掌握。

  (三)主评委和督导小组人员提早30分钟对评委抽签及工作人员进行面试规则培训。

  (四)面试由主评委通知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入场;主评委按照面试题本所列问题逐一提问;计时员计时;各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打出初评分;待面试结束后再给考生打出终评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五)计分员复核评委评分并计算同一岗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的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的方法确定,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并签字;核分员复核面试成绩签字后交主评委,主评委当场向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对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待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考主管机关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 、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4年3月6日。

  面试时间从面试当日上午9:00正式开始。面试报到:面试考生须于面试正式开始前40分钟(即上午8:20时前)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或证件不齐全者视为缺考。

  (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八、面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收取面试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交费。

  九、纪律要求

  (一)凡面试命题专家、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予以回避。

  (二)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作为面试工作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和面试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对违反公告和方案规定程序的,由招考主管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宣布考试无效、成绩作废。

  (三)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五)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