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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绵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15 14:07:27 作者: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市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已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2013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见附表。

  缺考考生成绩用“-1”标注,凡未参加完所有应考项目的缺考考生不得进入体检。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14年1月18日(周六)。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合的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4年1月18日早上6:40。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集合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三)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等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350元左右)。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六)复检及递补

  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公告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013年下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