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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15 10:20:55 作者:

  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2014年招聘公告

  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是外交部部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上海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ghai/)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工作技能。

  3.身心健康。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5.有较强的对外交往、沟通、协调、办事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职位、名额及条件

职位
名称

职位
简介


专业类别或方向

文化程度

政治
面貌

其他条件

俄语岗位

协助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间的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学术教育和文化机构、企业等开展交流与合作

1

俄语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通过俄语专业八级及公共英文四级。精通俄语口译、笔译,听说读写综合能力强。有良好的中文表达和写作能力。

外联人事行政岗位

秘书处对外联络有关事宜,及人事行政后勤工作

1

不  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较强的对外交往、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中文表达和协作能力。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会计岗位

能独立完成秘书处财会全套工作。准确及时做好财务和结算工作,制定管理会计档案。税务计算、申报和缴纳工作等。

1

财务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遵守会计制度,诚实守信,认真负责。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填写《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4)可附获得奖励证书、工作或学术成果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5)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等相关书面材料。

  上述材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comuweihui@126.com。邮件主题栏请注明:“应聘职位+ 专业+姓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和面试人选,并于考试前2个工作日电话通知笔试和面试人选。未进入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 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先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根据笔试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电话通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和要求另行通知。

  4. 体检和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表现,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和考核。

  5. 公示。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外交部公众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2. 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

  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