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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招聘辅警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07 14:08:28 作者: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辅警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协助司法警察做好法院机关、法庭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工作;协助执行人员办理执行工作有关事项;协助书记员做好送达、装订、记录、打印等辅助工作;负责法院其他有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法院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4、身体健康,无残疾,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具有公安警察院校中专以上学历或其他院校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机动车C1以上驾照;具有体育、艺术等专业特长的,在招聘时按规定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法院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由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士兵证、驾照、文体特长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等到我院政工科现场登记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13日(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下午17:00)

  四、体能测试

  经法院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女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纵跳摸高。

  五、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计算机操作应用水平。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按照规定进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政审考察合格的,由法院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月工资1200元+绩效+特殊岗位补贴+社保,合计约2695元/月。

  未尽事宜请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咨询 。

  联系人:周凯、祝文君 联系电话:0851—4616016

  附件: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招聘辅警报名信息登记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