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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资格复核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6 09:23:16 作者:

  关于厦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3年12月)》,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fujian/)现将厦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

  2014年1月8日(8:30-11:30 14:30-17:00)

  二、复核地点、联系方式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一楼敬慈课堂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38号

  联系电话:0592-5390595

  三、携带资料

  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①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③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

  4.享受优惠政策等其他证明材料

  ①“三支一扶 ”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②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从厦门应征入伍证明、退役证、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四、其他事项

  资格复核后,发给通过人员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的其它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公布在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五、温馨提醒

  资格复核后,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请候补考生提早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厦门市民政局

  文档附件:

  · 复核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