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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招聘笔试成绩公布和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3 17:03:18 作者:

  2013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布和现场资格审查
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一、笔试成绩公布

  现将2013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布,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由考生通过“个人笔试成绩查询”链接自行查询。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 “2013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但笔试成绩在45分以上的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14年1月4日至7日持相关材料到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西宁市胜利路8号,原省财校)对外交流中心楼一楼会议室查验证件。同时,对报考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进行加分条件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应扣减笔试分数并重新排列名次。

  考生注意: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及审查未通过的均不能参加面试。

  (二)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下考生还同时携带的相关证件:

  1、若考生是全省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同工同酬)人员,还要携带其临聘(同工同酬)的相关证明。临聘(同工同酬)人员的证明由所在卫生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卫生、人社部门共同出具并注明临聘时间,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应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处共同出具的临聘证明并注明临聘时间(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证明)。

  2、若考生属于户籍不在我省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要携带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

  3、报考临床医学(含麻醉学)、中医学、藏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岗位的考生,已经取得相应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携带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取得相应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按相关规定须提供能报考县级公立医院相应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工作安排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工作,面试时间拟定于1月14日至15日,请考生提早做好面试准备。

  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71-6304470

  省 卫 生 计 生 委:0971-8239557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个人笔试成绩查询(点击此处进入查询系统)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公布如下:

  点击查看: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