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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4年常宁市招考主持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27 17:32:32 作者:

常宁市2014年公开招考广播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方案

  为充实我市广播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队伍,根据国办发【2002】35号、湘人发【2005】171号、衡办通【2006】21号、衡人社发【2011】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今年2-3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节目主持人两名。

  一、招考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凡进必聘、按需定员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择优录聘的原则。

  二、招考程序

  整个招考工作在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公示、考察、录取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必须符合公开招考职位所需的年龄、文化、专业等条件;

  (5)下列情况不予报名: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三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招考职位和招考条件

  招考职位为男女节目主持人各一名。

  招考条件:女节目主持人身高为160厘米以上,男节目主持人身高170厘米以上,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证书等级为二甲以上,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全日制专科以上)或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2室;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2月8日至2月27日。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300元。

  4、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本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职人员参加报考的,还应持原单位出具的证明。因时间原因,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可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5、资格审查

  按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考职位和报考人数要达到1:3才能开考,报考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1、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考生先考面试,再考笔试。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1)面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技巧、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播音主持相关专业知识、广播电视常识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另定

  面试地点:另定

  3、成绩合成。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全面检查。体检人员比例为1:1。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六、公示、考察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按1:1比例进行公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及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治和计生实行一票否决。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凡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七、录取、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没问题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出录聘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起薪等手续。

  2、用人单位按政策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市政府人社部门鉴证。

  八、组织领导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常宁市公开招考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报名登记表.doc

  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