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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乐至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26 11:19:45 作者: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 经中共乐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选调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30名。

  二、选调条件

  (一)身份条件: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人员。

  (二)年龄条件: 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热爱学习,能熟练运用电脑,药学类、食品学类、法学类专业优先。

  (四)政治条件: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

  2.受过县委、政府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4.在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含试用期)不得报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2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3.报名地点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4.联系人:刘小菊,联系电话:23322916、13518356817。

  5.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加盖鲜章)、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证。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本次选调总成绩只计算面试成绩。

  (四)考察

  由中共乐至县纪委(乐至县监察局)、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乐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对拟调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中共乐至县纪委(乐至县监察局)、中共乐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将拟调动人员名单在资阳人才网、乐至县党政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场地公示7天。

  四、调动及工作安排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安排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经考察能够胜任领导岗位者,按干部管理权限拟任监管所所长职务。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中共乐至县纪委(乐至县监察局)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相关选调纪律的人员,经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咨询电话:

  中共乐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3326123

  中共乐至县纪委(乐至县监察局):23353838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323815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3322916

  六、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乐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乐至县纪委(乐至县监察局)、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电话告知,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2.《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资阳人才网、乐至县党政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3.为方便异地参选人员,可先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QQ邮箱:493484265,在面试前带齐相关材料再进行资格审查。

  附件:报名表1.doc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