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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平顶山市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1 10:07:40 作者:

  平顶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体检通知

  按照《平顶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平顶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定于2014年1月22日进行,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henan/)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平顶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进入体检范围考生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4年1月22日8:00前,在平顶山市公安局主楼一楼111房间集合,统一到医院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于2014年1月22日8:00之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指定地点集合。在体检过程中,不允许再出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泄漏身份信息。

  2.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体检中心,携带通讯工具的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进入体检中心后,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良好的秩序,体检结束之前不得离开编组和体检中心。

  4.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领取《体检表》,在《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和家庭病史。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20:00后禁食。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随后提供怀孕证明,待身体恢复后补检。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加以确诊。

  10.根据《简章》规定,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11. 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统一安排的复检。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1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平顶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