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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视频监看员招考通告

发布时间:2013-12-27 13: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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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2013年公开招考视频监看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属下事业单位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视频监看员120名,在海珠区公安分局下属单位从事视频监看工作。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考职位、人数

  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专职视频监看员120人。

  二、招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不限,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1968年12月1日至199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含职高、中技)及以上学历;

  (四)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熟悉基本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下,有视频监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1月7日至9日(3个工作日),上午 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三)报名地点: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对面)。

  (四)报名要求:

  1.提交《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公开招考视频监看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广州市户籍的可提供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如未达上述比例规定的人数,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带入技能测试和面试阶段。笔试成绩、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5个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网(http://www.hzrcw.com.cn)上公布;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二)技能测试和面试

  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技能测试和面试通知》为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计算机操作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各派出所协助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考察合格的,参加岗前培训。按照省厅关于监看员 “集中学习、统一教材、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工作要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委托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监看员岗前培训工作(为期三天,其中课堂学习两天半,考核测试半天),费用标准为550元/人,经费由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负责落实。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将取得《广州市视频系统监看员培训合格证》,考核不合格的,承办机构将免费提供补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合格,需自己出资重新培训考核。

  八、录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试用期仍不能取得《广州市视频系统监看员培训合格证》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待遇

  录用期间视频监看员的用工经费为4.8万元/人/年(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不含奖励金)。

  本次招聘过程约需时2个月,期间相关通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本通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117964(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附表1: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公开招考监看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