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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2-26 15:16:48 作者:

  2013年阿拉山口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简章

  经阿拉山口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阿拉山口市公安局警务人员。新疆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xinjiang/)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㈠ 招聘名额

  招聘20名男性警务人员(其中:汉族15名,少数民族5名)。

  ㈡ 招聘对象

  ⒈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⒉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㈢ 报考条件

  ⒈遵守宪法和法律;

  ⒉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⒋年龄26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⒌学历必须是经过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招聘简章》经博州赛里木湖网(http://betl.xjkunlun.cn/dex.htm)、博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jboz.gov.cn/)、阿拉山口市政府网(http://www.alsk.gov.cn/)公布。

  二、招聘程序

  ㈠ 报名及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即日起-2014年1月7日;

  ⒉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⒊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⒋报名所需资料: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⒌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㈡ 体能测试

  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体能测试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汉族和少数名族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进入笔试的考生同步开展政审工作。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单)。

  ㈢ 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1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

  4.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有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㈣ 面试

  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⒉面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⒊要求:

  ⑴参加面试人员须提早1天到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单。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侯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⑵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㈤ 体检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体测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由高分到低分,按汉族和少数名族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过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面试结束一周内。

  ㈥ 公示

  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领导小组在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阿拉山口市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博州赛里木湖网(http://betl.xjkunlun.cn/index.htm)、博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jboz.gov.cn/)、阿拉山口市政府网(http://www.alsk.gov.cn/)公示七天。

  ㈦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 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管理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5年。聘用期满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㈡ 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㈢ 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监督工作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09-6992399 0909-6998069 13199778830

  监督电话:

  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察局 0909-6995565

  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