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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说明

发布时间:2013-12-26 11:11:04

  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
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12月15日结束。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笔试科目分别划定:医疗类、护理类为50分,一般类为55分,教育类(含小学、初中、高中与职校)为60分

  笔试成绩将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公布,各位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资格初审要求

  考生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资格初审要求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2013年12月28日上午10: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2013年12月28日上午10: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至所报考职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一: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2013年12月28日上午10:0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资格初审单位必须做好考生的签到工作。

  注二:资格初审地点为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人民路大鹏办事处文体中心一楼篮球馆。(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备齐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聘单位审查报考资格,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责任自负。

  (二)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三)在此次招聘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

  (四)请各位考生提早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距离较远的考生可提早一晚到达大鹏办事处资格初审现场踩点),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咨询电话:28333205、28333214。

  附件: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文体中心地图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