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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平武县卫生系统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25 10:26:28 作者: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公告

  根据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4年1月7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地点: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新区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16—8825391)。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一)《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

  (二)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五)本县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递补

  (一)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但其公共科目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笔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复审,并自行来电询问是否出现岗位空缺(不再另行通知)。

  (二)递补考生于2014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资格复审地点参加递补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领取《综合面试考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执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同时领取《综合面试考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详见《综合面试考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原则上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二)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平武县政务网(pingwu.my.gov.cn)。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