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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四川省平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发布时间:2013-12-16 11:29:41 作者:

  根据2013年12月四川平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内容贵规定,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8名。

  此次招聘的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14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据悉此次招牌的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24∶00,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四川公务员考试网将及时开通2013年12月四川省平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供考生报名。

  >>点击进入:2013年12月四川省平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考生在报名时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3年12月平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平昌县2013年12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0-30K的报考人员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4、哪些人员可以免除考务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3年12月30日18:00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