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1 16:46:03 作者: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二〇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
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特制定此专业技能考试方案。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19日(19日截止时间24:00)。
(二)报名网址: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
(三)领取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考生于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院行政办公室(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郭街顺龙坝165号 联系电话:0813-2611467)领取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未按规定领取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领取技能考试通知书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交验《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招考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和有关证明。
(五)缴费:本次专业技能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收取专业技能考试费,考生在领取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的同时缴纳考试费。
二、专业技能考试对象及人数
(一)报考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驾驶操作实习教师岗位的考生先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再按规定比例进入笔试。
(二)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
(三)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
(四)考聘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 <http://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划定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择优聘用,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按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
三、专业技能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考试采用百分制,内容包括场地驾驶技能操作(60分)和驾驶技能培训讲解(40分),详细见附件《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8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二)专业技能考试方式:技能考试采取操作和讲解的方式进行,时间为30分钟。其中场地驾驶技能操作25分钟,驾驶技能培训讲解5分钟。
四、专业技能考试程序
(一)专业技能考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专业技能考试程序、专业技能考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二)组织考生抽签确定专业技能考试顺序,抽签结果交考务组计分员掌握。
(三)主评委和督导小组人员提早30分钟对评委抽签及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试规则培训。
(四)专业技能考试由主评委通知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入场;主评委按照专业技能考试题所列问题逐一提问;计时员计时;各评委根据考生答题和技能展示情况打出初评分;待所有应试者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再给每位考生打出终评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五)计分员复核评委评分并计算同一岗位应试者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赢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核分员复核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签字后交主评委,主评委当场向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并签字。
(六)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由招考主管机关于2014年1月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
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凭《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从12月26日上午9:00开始,专业技能考试考生须提早30分钟(即上午8:30前)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二)专业技能考试地点: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驾校训练场。
六、组织领导
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市招考主管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管局、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七、专业技能考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组成和职责
(一)专业技能考试评委会
专业技能考试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专家评委4名(以差额抽签方式确定)。评委主要职责:根据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 场地驾驶技能操作及实际操作讲解等情况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者评定分数。
(二)专业技能考试考务工作小组
由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引领员数人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专业技能考试操作规程实施专业技能考试工作。
(三)专业技能考试指导监督小组
由市招考主管机关、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
八、纪律要求
(一)凡专业技能考试命题专家、专业技能考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考生在候考及专业技能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四)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专业技能考试内容
招考岗位 |
考试项目 |
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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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2名) |
场地驾驶技能操作(60分) |
安全文明驾驶 |
按照安全驾驶的相关规定,违反操作规程不给分 |
驾驶技能(50分) |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场地样式驾驶(考核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汽车驾驶员高级工标准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现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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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技能培训讲解(40分) |
教学组织(5分) |
具有有效组织教学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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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10分) |
教学过程中语言组织能力、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表达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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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完整、规范、安排科学、符合教学规律 |
对教学内容的正确理解、合理安排和驾驭教学全过程的综合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