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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孜州救助管理站考调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1 10:57:39 作者: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民政局

  关于2013年公开考调甘孜州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委办〔2011〕75号)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甘孜州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甘孜州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名额

  甘孜州救助管理站九级职员1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甘孜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岗在职工作人员考调。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身份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民政事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工作经验丰富,能承担相关业务及管理工作;

  3.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原则上满五周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4.年龄及学历要求按甘委办〔201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时在《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由本人到甘孜州民政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12月20日(上班时间09:00——17:00)

  报名地点:甘孜州民政局办公室(康定县北门州政府第二办公区),联系电话:0836-283441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书》、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州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所在单位是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证明(签章);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三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甘孜州民政局负责。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及专业知识》一科。

  (2)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25日下午14:00-17:00;领取准考证地点:甘孜州民政局办公室。

  (3)笔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 09:3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内容:综合能力。

  (2)面试时间:11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3. 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为1:2。

  4.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四)考察: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由用人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甘孜州民政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报考本岗位的已被考察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甘孜州民政局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考人员食宿自理;

  (二)借调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解决;

  (三)正式调入后,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借调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

  (五)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委办〔2011〕75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36—2876378(甘孜州纪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836—2834413(甘孜州民政局办公室)

  附件: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