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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甘孜藏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及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0 14:39:32 作者: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的公告

  根据《关于甘孜州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及《关于甘孜州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减或取消部分专业岗位招聘名额的公告》,经笔试和面试,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80%+面试成绩×20%。其中面试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人员确定

  考试结束,招聘机关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按照“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因本次考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41.92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的岗位中有5人未能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实际确定447名考生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详见《甘孜州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册》。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由招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

  2013年12月19日——12月20日

  岗位编码为1811001——1811363的229名考生于12月19日参加体检;岗位编码为1811364——1811419的218名考生于12月20日参加体检。

  (三)体检地点:甘孜州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6-2827601)。

  (四)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五)体检必备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公民身份证原件;

  3.《体检通知单》原件。

  (六)体检需知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08:30前到达甘孜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为确保体检数据的准确、有效,体检前一周忌酒、不剧烈运动及熬夜,体检前一晚禁食油腻食物。

  4.体检当日早晨不能进食和饮水,化验抽血和B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餐。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招聘机关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领取《体检通知单》

  凡进入体检人员,岗位编码为1811001——1811363的229名考生于12月18日、岗位编码为1811364——1811419的218名考生于12月19日,携带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各二张及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领取《体检通知单》,并填写《体检表》的相关内容。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附件:甘孜州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册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