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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3-11-29 15:48:5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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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一、考生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青海省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报全省范围岗位。

  (二)面向海西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在海西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 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报海西州范围岗位。

  (三)面向海西州在职临聘人员招聘的范围包括经海西州政府同意,由各市、县(行委)人社局统一招聘,并在海西州人社局备案的在岗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四)考生在报名时,一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能改报其它单位的岗位。

  (五)12月9日24时报名结束后,因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12月10日14时前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因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而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12月12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有关程序,退还报名费。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定工作中相关专业类别的界定,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八)只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通过进入面试环节后,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查登记;未进入面试环节,且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不需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加分条件审查时间在笔试通过后另行通知。已进入面试环节,符合加分条件但未按时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

  (九)笔试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为《2013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该岗位标注的笔试专业科目。招聘计划中,交通B类专业岗位涉及:道路桥梁与工程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公路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与检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工程、工程力学、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岩土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施工技术、公路运输与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机场工程与总体设计、国际航运业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十)公开招聘过程中,所有考试环节的信息都将通过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发生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而无法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情况。

  (十一)招聘工作涉及相关证件的截至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

  二、考试前有关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www.xnrsrc.com)或昆仑人才网(www.klrcw.com)按照网上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报名。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进行报名缴费;特别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考试前四天内),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三、有关加分政策

  (一)少数民族考生,应由我省安置的未就业退役士兵,以及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加分人员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属于大学生服务基层各类项目的人员,还需携带由团省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各类服务证件;属于退役士兵加分的人员需携带本人退役证件(或证明)和省民政厅出具的未安置证明。

  四、报考年龄计算方法

  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为招聘考试报名的第一天。具体计算方式为: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现役军人。

  (三)已经退休(退职)的。

  (四)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六、学历的认定

  (一)考生报名时毕业证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学籍。

  (二)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

  (三)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七、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组织实施,对学历证书要进行网上验证。

  八、放弃面试处理

  进入面试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5天前告知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九、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处理

  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十、体检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复查一次。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体检时,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并按违纪进行处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十一、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关键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岗位递补

  在现场资格条件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依次递补。

  十三、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