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广西 > 正文

2013年兴安县招聘处突队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1-23 11:06:03 作者:

  兴安县2013年招聘处突队员简章

  为积极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兴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力量,切实改善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处突队员。现参照《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聘方案。广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xi/)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市范围,从历年来退役士兵(包括城镇退役士兵和农村退役士兵)和高中(含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中招聘38名(女4人、男34人,其中补录8人)处突队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18岁-28岁;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身高:女1.55米以上,男1.65米以上。

  (六)女处突队员必须熟练电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有纹身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窥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公安机关认为有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处突队员的。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宣传发动、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宣传发动。在各县(区)综治办、兴安县广播电视台、《兴安资讯》、兴安县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在各乡镇张贴招聘公告,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青年踊跃报名参考。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12月6日

  2.报名地点:招考报名设在兴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73-6218087)。

  3.报名者需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转业士官证、退伍证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4.原已在我县政法系统聘用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5.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体检。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能测试(100分)。

  体能测试科目和体能测试具体评分办法由县公安局制定。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如报名人数超过实际聘用数的1.5倍,则体能测试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100分)。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评分标准及程序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办法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2、面试试题由县外人事部门命题。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最新修订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自然淘汰,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依次进入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六)政审。

  主要以拟聘用对象的档案材料和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进行考察。

  (七)聘用管理。

  招聘处突队员按体能测试、面试的总成绩及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聘用。聘用待遇:实行合同聘用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在聘用期限内,如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录用或聘用的,合同自行终止)。工资统一由县财政负担,工资标准为:按每月1250元发放,其中250元/月为绩效奖励工资,其它五项保险费单位所缴部分由财政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个人缴纳。

  聘用后实行集体管理,集中训练,统一食宿。

  兴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