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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1-14 16:52:36 作者:

  第二次招聘派遣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简章

  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简章。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共计16人。其中:男性9人(省高院7人、贵阳铁路法院2人);女性7人(省高院7人)。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8年7月1日出生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保守秘密。

  4、户籍不限,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

  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中文录入速度要求每分钟60字、正确率95%以上。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

  无听觉障碍、身高要求男168厘米以上、女158厘米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2月13日上午至下午4: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三、资格审核: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12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到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三楼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招聘职位上规定的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

  派遣制书记员职位主要采取中文录入测试、笔试和面试。中文录入测试(占总成绩40%),笔试(占总成绩20%)和面试(占总成绩40%),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的标准和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及考试时间、地点:

  网上打印准考证及中文录入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发布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

  六、面试:派遣制书记员职位考生按照中文录入测试及笔试总成绩,按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员。

  七、体检:参加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政治、经济问题和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四)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五)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九、聘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经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14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1750元+绩效。

  以上工资待遇均含个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承担部分。

  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咨询电话0851-5289177 联系人:刘洋

  ★特别提醒:

  有意报考者,请在中文录入测试前加强中文录入速度练习。